1113月13日,中国版权协会网络游戏版权工作委员会与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联合举办了新的网络游戏保护研讨会,并发布了游戏版权年度报告2020-2021》(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认为,随着中国原创高质量游戏的不断推出,游戏内容的合法化已成为整个游戏产业链参与者的共识,构建良性游戏版权生态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新的版权法将以连续图片为表达形式的作品统一命名为视听作品
上海交通大学凯源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院长孔祥军表示,新的版权法对作品的保护范围和类型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并进一步完善了相应的制度。近年来,由于网络游戏产业非常重要,也是数字内容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游戏的保护受到了高度重视。同时,产业需求促进了法律保护,新的版权法的修订为网络游戏的保护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可能性。
网络游戏版权价值不断提高,IP游戏收入超过100亿元
11月7日凌晨,EDG夺冠再次刷新了电子竞技赛事版权价值的关注。EDG夺冠当晚,英雄联盟S11根据决赛直播平台数据,B站、斗鱼、虎牙等平台的直播累计人气值超过5亿。
与此同时,电子竞技项目正式入选亚运会。11月5日,杭州亚组委宣布《英雄联盟》、《王者荣耀(亚运版)》、《和平精英(亚运版)》、《炉石传奇》。《Dota2》、《梦三国2》《FIFA Online 48个项目入选第19届杭州亚运会电子竞技项目,该项目获得的奖牌将被列入国家奖牌名单。这也标志着电子竞技被纳入国际竞赛体系,并被广泛认可。
电子竞技市场的蓬勃发展与网络游戏版权价值的持续上升密切相关。数据显示,游戏行业市场规模达到2786亿元,其中2019年中国电子竞技市场收入947.272020年亿元增长至2020年。1365.57亿元,同比增长44.16%。
报告认为,以网络游戏内容为核心的多业态融合已成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2020年IP首次改编手机游戏收入超过1000亿元IP成为支撑移动游戏市场增长的重要动力。据伽马统计,代表性游戏IP都围绕影视、快消、文化、游戏、动漫等领域展开IP78%的联动IP至少围绕三个领域IP联动。
游戏内容与直播和视频相结合,创造了游戏直播、游戏短视频等新兴衍生产业。报告指出,近年来,游戏用户泛游戏行为的持续时间显著增加,游戏直播和游戏短视频在游戏产业链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其中,游戏内容是游戏直播和游戏视频产业构建的基本要素。游戏用户、游戏平台简单录制、上传或编辑形成游戏视频,游戏用户和主播依赖于游戏版权所有者提供相应的游戏内容材料。
同时,报告认为,游戏直播和游戏短视频还与游戏产品在用户群体、功能等方面存在融合,游戏产品不仅为游戏直播、游戏短视频提供核心娱乐内容,还为其带来了大量用户资源。
游戏产业立法政策日益完善,司法审判标准统一
借助游戏内容衍生的游戏直播、游戏短视频等业态,与网络游戏版权形成了生活水源的上下游关系。同时,不同业态之间的商业利益平衡也引起了司法行政和行业协会的关注。
在司法审判中,对游戏版权保护新规则的探索不断深入。报告认为,目前,司法部门已经形成了游戏版权分裂保护和整体保护共存的模式。权利人不仅可以要求分裂的游戏元素构成作品,还可以要求游戏的持续动态图片构成电影作品,并获得作权法的保护。
此外,涉及网络游戏产业的立法政策体系也日益完善。报告称,新的版权法修改了视听作品 取代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取消了后者对制作的技术要求,具有更广泛的覆盖范围。游戏直播图片和直播图片属于连续动态图片,符合视听作品 的要求,可纳入保护。在新的版权法下,关于游戏直播图片保护的原始争议将很容易解决。
报告指出,为了应对信息技术变革产生的新版权对象的保护需求,新的版权法打破了工作类型的封闭列举规定,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大提高了法定赔偿金额,并设定了最低侵权赔偿标准,这是立法对网络盗版行为的明确回应。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丛立贤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网络游戏作品是由游戏开发者和计算机软件开发者创作、设计和编码的,开发者享有当然的权利所有权。合理使用制度是一种应谨慎使用的具体情况。对于网络游戏作品的使用,如果构成转换使用,则构成合理使用,这不符合作权法几百年的原则。一个行业的兴起不能以牺牲另一个行业为代价,这也是同样的事实。
此外,许多地方法院发布了统一的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案件判决标准的审判指南。报告认为,游戏产业的发展需要宏观的行业规范和保护,从司法层面明确法律适用规则,统一司法判决标准,有助于妥善处理游戏版权侵权纠纷案件。从地方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法律适用规则的明确和司法判决标准的统一有效地提高了游戏版权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果,有效地加强了对网络游戏及其衍生产业的版权保护。
报告指出,游戏内容生态相关方应达成共识,提高用户和游戏内容生态相关方的版权意识。应明确的是,未经授权的游戏现场直播和短片将面临侵权和惩罚。基于游戏内容发展的衍生产业应积极与游戏版权所有者签订协议,获得授权,协议合理的利益分配方式,共同探索更符合行业实践的版权授权原则,促进游戏版权授权规则的建立。
版权过滤技术迫切需要扩大其应用,多方加码监管账户租赁和销售灰色产品
在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中,阻碍因素层出不穷,其中侵权盗版频发,灰色产业链售灰色产业链引起关注。
针对网络游戏账户的租赁和销售混乱,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和网络游戏企业都在进行严格的监管。8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有效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所有游戏必须访问国家新闻出版署的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
网络信息部门和司法机关也在继续规范网络游戏账户的租赁和销售。9月28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一项禁止游戏租赁平台的禁令。10月18日,国家网络信息办公室召开了清晰会议·全国视频工作会议互联网用户账户运营混乱专项整改行动提出关注五类账户运营混乱,包括向未成年人出租和销售在线游戏账户。
重庆两江新区(自由贸易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院长杨晓玲认为,网络游戏包括知识产权、经营管理等综合权利或利益,网络游戏的虚拟财产合同是判断游戏虚拟财产法律性质和权利所有权的基本依据。目前,在相关的司法案件中,大多数案件都是根据网络服务合同进行判断的。游戏运营商与玩家之间关于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协议,以及禁止虚拟商品交易条款的有效性,原则上得到了认可,而不违反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同时,网络游戏服务平台具有维护网络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个人信息、禁止提供法定货币反向交换的法律义务。游戏运营商禁止虚拟财产交易履行这些义务属于履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杨晓玲认为,当游戏运营商禁止虚拟商品交易时,第三方平台为用户提供游戏账户,虚拟商品交易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应从竞争关系、行为合法性、是否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运营商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实质性竞争损害等要素进行判断,必要时应引入经济分析,评估是否对游戏运营造成核心利益损害。第三方平台提供的交易行为扭曲了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功能,干扰了游戏运营商的运营,破坏了市场机制的创新激励。第三方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虚拟商品的供应,不能激励游戏产品的开发,难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对于免费玩家来说,第三方交易平台中黄金玩家的出现导致游戏中虚拟货币和道具的增加,玩家的游戏体验会恶化,甚至导致游戏体验的下降,从长远来看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除了在线游戏账户租赁和销售灰色生产外,在线游戏版权行业还面临着盗版侵权的慢性病。报告指出,技术手段正逐渐应用于游戏版权领域,以帮助保护游戏内容的版权。技术创新实现了技术上不可能的管理模式,部分版权领域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权利确定、权利使用和权利维护的高强度权利保护。
目前,国内外许多互联网平台都将版权过滤技术应用于其产品或软件,以达到预防侵权、降低治理成本、维护正常版权秩序的效果。YouTube网站从2007年开始使用内容身份系统Content ID。通过建立合法的数据库,扫描用户上传的视频,并辅以人工审查来审查版权内容。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冯晓青认为,特定的网络平台需要承担更多的技术过滤和事先屏蔽责任,提前审查侵权行为,而不是被动通知删除避风港原则(即通知-删除规则)也有其局限性。短视频作为一种视听作品,给权利主体、侵权主体甚至侵权证据带来了许多挑战。在侵权识别方面,大量的短视频侵权是通过避风港原则规避责任的,其有效性值得怀疑和有限。